中国法制史18-19
西北政法大学2018—2019学年下学期期 末 考 试 试 卷
课程名称:《中国法制史》 (A)卷
课程所属学院(部):刑事法学院
命题人:陈玺 命题时间:2019年6月18日
审核人:律璞
课程属性:必修 考试方式:闭卷
_______院____ 级____ 班 考试成绩:________
姓 名:________
学 号:________ 总 分 人:________
考试教室:________
得分
评卷人
判断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请将√或×号填在相应题号框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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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时期,将买卖契约称为“傅别”。
春秋时期,郑国子产开公布成文法之先河,被认为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
汉武帝将“黄老思想”确立为汉初基本国策和立法指导思想。
汉代“春秋决狱”开创了儒家思想法律化之先河。
《北魏律》最终确定了笞、杖、徒、流、死封建五刑制度。
《唐律疏议》是中国古代第一部刊印颁行的封建法典。
《大明律》创立了六部分类的立法体例,并为《大清律例》所沿用。
1908年《钦定宪法大纲》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性文件。
1911年《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采用了责任内阁制。
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1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这一规定为“一国两制”的制度建立提供了直接的宪法依据。
得分
评卷人
二、填空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请将答案填写在相应空格处。)
商朝的五刑比较规范,分别是墨、 、剕、宫、大辟。
西周规定了 制度,以防止男子滥用休妻权力,维持婚姻家庭稳定。
汉朝主要的法律形式为律、令、 、比。
《泰始律》经张斐、 注释,经晋武帝首肯诏颁天下,与律文同具法律效力。
古代笞、杖、徒、流、死五种法定刑,按照轻重等级,共分为 等。
宋朝通行全国具有普遍法律效力的编敕,宋人将其称为“ 编敕”。
洪武元年颁布的《 》是中国封建社会颁布的最后一部令典。
清朝承袭明代体制,设立刑部、大理寺和 ,合称“三法司”。
《训政时期约法》将国家治权分为行政、立法、司法、 、监察五种,由国民政府行使。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由七个法律部门、 个层次法律规范构成。
得分
评卷人
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5分,共20分。)
《北齐律》
保辜
秋审
马锡五审判方式
得分
评卷人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简述隋唐时期法律形式的主要类型及其具体含义。
简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主要内容和历史意义。
得分
评卷人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每小题20分,共20分。)
试论清末中央和地方司法改革的主要内容与历史意义。
得分
评卷人
五、材料分析题(本大题共1小题,每小题20分,共20分。)
《唐律疏议·名例》规定:“诸化外人,同类相犯,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以法律论。”《大明律·名例》规定:“凡外国人犯罪者,并依律拟断。”请在阅读以上材料的基础上,回答以下问题:
上述材料反映了中国古代哪项刑法原则?其具体含义如何?(6分)
上述材料所反映的刑法原则在唐朝和明朝有何异同?造成上述差异的原因是什么?(10分)
请分别对上述两条法律原则进行简要评价。(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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